宠物店不能开在底商么?

苏梓豪苏梓豪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具体来说,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底商外的道路、公共场地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业主或者相关共有权人有权对此进行管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所以,是否可以在小区底商经营宠物店,应由上述有权决定的业主讨论、表决。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经上述有权决定的业主表决同意经营者可以在底商经营宠物店,经营者在经营时也要遵循《物权法》第五章规定的相邻关系解决原则,在行使其权利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业主等造成损害。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